2012年6月11日 星期一

IR天與地:和投資者的契約

Facebook不單開創了人際溝通的新平台,其對生活工作的其他影響亦可大可小。小至工作層面,有同事文件出了小錯,戲謔「你這次真的facebook(普通話諧音「非死不可」)。


就算人生大事,自朱克伯格和「青梅竹馬」的Prscilla Chan拉埋天窗之後,其婚前契約(噢,應該是關係協議才對)規定每周至少獨處100分鐘,以後男女婚後生活是否也應參考於婚前已簽訂協議好好計劃一番?

思考到投資者,投資者與企業是否存在「婚前契約」?公司將股票賣出,公司招股上市時,風險因素、未來預測早已作大量披露,各方專業團體審視過關,基本要求做到足。

上市後,過了利潤保證的蜜月期,公司是否已沒有約束,任由業績盈虛有數?相信絕大部分企業管理層不會如此,上市後稍有懈怠回氣亦人之常情,從企業運營看最重要還是從制度著手謀劃長治久安之策。

經濟、行業必有Ups and Downs,認真的投資者做足功課,與之溝通最重要是據實相告,道理故事最重要是清晰明瞭,過份樂觀或悲觀皆不宜,故建立坦誠相告的投關文化乃投關契約之第一步。

其次,要維護良好的投資者關係,公司劃撥之資源亦相當重要。資源者,人手、管理層時間、預算、其他部門對投資者關係之支援。人手,有多少專責人員負責投資者關係?管理層願意騰出多少時間參與投資者活動?公司每年的投關預算有多少?

上述各項其實都容易解決,但其他部門對投資者關係之支援則屬於整個企業的課題,企業越大、部門越多,則越難貫徹新文化。私企一向追逐利潤最大化,各部門皆以配合提升利潤而設,怎能適應一夜之間將投資者納入運作的考慮範圍、有何風吹草動即向投關人員作出通報、然後由投關部調整溝通程度和內容?

回應文首,公司一年兩次業績公佈,當然最好就業績公開解畫。久而久之便成為不明文的契約,那年「失場」長期投資者必定若有所失。他如每年一次或兩次項目考察、管理層每年出席多少次投資者論壇、每月無論數據優劣皆作通報,皆可作為常規,讓投資者有合理期望。能否在「互動」過程中通誠交流、各取所需,才是雙方要考慮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