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月4日 星期一

山歌與谷歌

早在這網誌開設之初,已受惠於其另一個直覺式廣告(ADSENSE),雖然收入全年只有十元八塊,但使人人皆可「創作」,兼能「創收」之「創意」,煞是偉大。
新一年,回家收到的第一封信是GOOGLE香港寄來的推廣信函。 原來是GOOGLE的文字廣告推廣(ADWORDS),太過文謅謅,ADWORDS來得簡易。
GOOGLE由搜尋器到廣告到網上軟件,如何善用應已是一門學問。不是IT人,只能努力隨波逐流免遭淘汰,既然信函免費贈送廣告費388大元,頗有動力一試388大元效果如何。
勝在耐性足,費了一晚開設戶口,同時展開「大規模」廣告製作。效果如何?來日再作交代。
GOOGLE在大陸譯為谷歌,雖已使用多年,但總是不知谷歌為何物。其廣告業務如榕樹般繁衍,使人嘆為觀止,一時靈機,幾欲向GOOGLE提議改其譯名為谷告,其意近香港慣用語「谷廣告」。
回心一想,鄙見頗為狹隘。設若「谷歌」意指「硅谷之歌」?
山歌聽得多,山歌是引吭高歌、不免表達男女思慕,或對未來幸福追求。
谷歌所為何物,有點不知從何說起。當然,硅谷有其人和群體的信念和願景,但願有識之士能歸納演譯。